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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践初心】案中观察丨助农直播的“甜蜜”陷阱,你踩过吗?
时间:2024-02-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互联网时代的风口浪尖上,直播带货无疑成了一片肥沃的土地,吸引着无数人前来掘金。

网络红人凭借着高颜值、口才以及故事,迅速聚集起数以百万计的粉丝,从而借助直播平台的力量实现商品销售。然而在闪耀的带货表象背后,却不乏黑幕和违法行为。

基本案情

2022年7月,成都某“MCM机构”的老板张某深入凉山物色到个体工商户赵某和青年阿日某某等当地网红苗子开始精心孵化。

为了直播看起来更真实,该团队专门挑选无人居住的老房子作为直播背景,雇佣那些看起来老实巴交的村民当临时演员,打着“助农”、“优质原生态”等旗号,从其他食品公司低价购入蜂蜜、核桃等农副产品进行网络直播带货,将假冒的大凉山农产品销售至全国20余个省份,销售金额超过千万元,形成一条灰色产业链。

2023年12月28日,四川省凉山昭觉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该案一审宣判:张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和虚假广告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五万元;网红主播赵某、阿日某某等人犯虚假广告罪,分别被判八个月至十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至十万元不等的罚金。

检察官提醒

对于广大短视频消费者而言,要保持理性,避免过度消费和浪费;要警惕同情心和爱心被利用,回归常识,把正常的公益助农和视觉贫困造假区分开来;通过正式的渠道献爱心,例如基金会、志愿者群体,不让自己的真情善意被无情收割。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一十三条 【假冒注册商标罪】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二十二条 【虚假广告罪】 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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