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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中观察】捂住老年人的钱袋子,守护最美夕阳红
时间:2022-09-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依法起诉一起专门针对老年人的集资诈骗案,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正等待着法院的审判。

案件回顾

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因长期吸食毒品,经济拮据,在王某某的介绍下,认识了刘某某。张某某、刘某某等人合谋:通过成立公司,虚构投资项目,专门面向老年人实施诈骗,所得钱款按照各自分工、贡献大小进行分配。

为了让老年人相信该“公司”有强大的经济实力,刘某某等人在上饶收购一家火锅店并对外宣传开连锁店。

为了最大限度的吸收钱款,该团伙跨地域先后在江西上饶、南昌、鹰潭等地成立没有实质经营业务的公司以及分支机构。张某某、刘某某等人雇佣业务团队,采取发放宣传资料、免费送鸡蛋油米、免费省外旅游、参观火锅店经营等方式吸引老年人。张某某虚构自己是一名成功商人,骗取老年人信任,以公司扩张生产经营为由,高息借款为诱饵,骗取老年投资人本金。据审查,仅南昌地区就有18人被骗,金额高达人民币70余万元。

张某某等人专门针对老年人实施诈骗,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本院以集资诈骗罪起诉至法院,择日开庭审判。

检察官提醒

当前,针对老年人诈骗呈现出诈骗事由多样化、团队专业化、诈骗数额大、被骗人员多、跨地域作案等特点。

希望广大群众尤其是老年人群体,投资时一定要保持清醒,多征求家人、朋友意见;多对相关投资项目的合法性、真实性、风险程度进行必要的调查;不要轻信造势宣传,警惕陌生人打招呼、套近乎;不可被高利息、免费旅游、赠送礼品所诱惑,相信所谓的公司实力,盲目投资、借贷。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二条【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七十二条第三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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