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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中观察】防拐打拐:香菱被拐,买卖双方如何定罪?
时间:2022-05-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红楼梦》第5回,贾宝玉来到太虚幻境,看到了薄命司金陵十二钗的判词,其中位于副册之首的女子——香菱,其判词:根并荷花一茎香,平生遭际实堪伤。自从两地生孤木,致使香魂返故乡。香菱是红楼梦里最具悲剧性的人物。而她一生的悲剧便是从三四岁时被拐走开始的。

香菱原名叫做甄英莲(谐音“应怜”),是姑苏名士甄士隐的女儿,小说一开头就交代,某个元宵佳节的晚上,甄士隐家的仆人霍启(谐音“祸起”)带着英莲出去看灯,半夜中,霍启因要小解,就将英莲放在一家门槛上坐着,待他小解完回来,英莲早已不在。

直到第四回“薄命女偏逢薄命郎 葫芦僧乱判葫芦案”才知道,原来英莲那日是被拐子抱走,拐子把英莲养到十二岁,先是卖给冯渊,但人贩子想赚两份银,又卖与薛蟠,冯渊抢亲被薛蟠打死,薛蟠纳英莲为妾,改名香菱。从应天府门子口中得知,香菱被拐后受了很多苦,经常被拐子打,且不记得小时候的事了。

如果是现代社会,香菱被拐,买卖双方应如何定罪呢?

 

1、拐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根据小说可知,拐子是以出卖为目的拐卖香菱的,其行为已涉嫌拐卖妇女、儿童罪,该罪最高可判处死刑。

 

2、薛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非法剥夺、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有伤害、侮辱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并有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又出卖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根据小说可知,薛蟠明知香菱是被拐来的还收买,其行为涉嫌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薛蟠为了抢亲,打死冯渊,涉嫌故意杀人罪。并且,薛蟠在纳香菱为妾后,稍不顺意就对香菱拳打脚踢,有次直接就用棍棒殴打香菱,因此,其行为可能还涉嫌故意伤害罪,应当数罪并罚。

 

检察官说法

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不仅自古延续至今,而且是世界性犯罪,它严重侵害了被拐妇女儿童的人身权利,成为一个家庭难言的痛苦,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一直以来都是司法机关打击的重点。近日,两高一部联合发布《关于敦促拐卖妇女儿童相关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的通告》。

希望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提供有关线索,检举揭发拐卖妇女儿童、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犯罪活动,发现有关情况请及时拨打110报警电话。对提供重要线索的举报人及检举揭发有功人员,公安机关依法予以保护和奖励。

愿天下无拐,世间再无人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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