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回顾
毛某初中毕业辍学在家,平时喜欢网络游戏,在和网友聊天过程中,得知在网络平台上充当水军可以赚钱,而且网友说这种工作轻松不累,年纪轻不会受到处罚,团队当中大家年龄相仿,邀请毛某加入他们团队一起工作。毛某看到网友发过来的地址,离家近,而且工作时间短,工资高,便爽快答应了。
随后,毛某很快适应了工作节奏,主要负责在直播平台充当水军,招揽、引诱观众在网络赌博网站的直播间打赏、下注。因其所能获得的高收益让他对这份工作十分“满意”。殊不知,他正在一步步踏入犯罪的深渊。2021年10月,公安机关以毛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移送西湖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二、履职过程
检察官在受理该案后,对该案进行仔细的审查,依法对毛某进行了讯问,与社工一起对毛某进行了社会调查,了解到毛某从小与爷爷一起长大,性格乖巧内敛,因缺乏父爱母爱,他时常感到孤单,于是喜欢在网络上与他人交友游戏。
由于与外界交往较少,风险防范意识较弱,且对新型网络违法犯罪了解甚少,于是轻信他人教唆走上犯罪道路。在检察官的教育下,毛某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并积极退缴非法所得,检察官考虑到其年龄较小,且悔罪态度较好,在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下,依法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

三、检察官提醒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加强未成年人网络安全教育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学校、家庭、司法机关、社会力量应齐抓共管,促使未成年人知法懂法守法,牢固树立网络安全意识,正确认识网络,有效利用网络,合力营造未成年人的安全“防护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