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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检小课堂】对酒驾、醉驾说“不”
时间:2021-03-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1年的全国两会,“醉驾”问题再次受到代表关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全国法院审判执行数据,从2019年起,“醉驾”已取代盗窃成为刑事追诉第一犯罪。急剧增长的醉驾案件不仅占用大量司法资源,还严重影响一个个家庭的和谐幸福,限制个人及子女的职业发展。

 

酒驾与醉驾的区别

根据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4531日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2004)的规定,酒驾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醉驾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酒驾者将会被公安予以行政处罚,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一千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若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驾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驾驶证。

醉驾者构成危险驾驶罪,经法院判决后予以刑事处罚,处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拘役,并处罚金。

 

刑法对于危险驾驶罪的规定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出发。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随着醉驾入刑以来,“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似乎成为了饭桌上人们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但总有人会抱着侥幸心理,心想“这么晚了,交警应该都睡了吧”、“我向来运气好,肯定不会被交警发现”,然而很多时候往往事与愿违。

在此,西检君温馨提示您: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喝酒又开车,亲人两行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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