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春节,经历一年辛苦打拼,大家都准备开开心心地回家过个年。为了守好自己的钱袋子,过个幸福年,防范落入骗子的圈套,西检君再和大家聊聊非法集资那些事。
一、非法集资是什么?
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非法集资活动通常具有四大特征:其一是非法性,即未经依法批准;其二是公开性,即向社会公开宣传;其三是社会性,即面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其四是利诱性,即通常许以高额回报。
二、常见的非法集资套路有哪些?
如遇以下情形向公众集资的,务必提高警惕:
1、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进行非法集资。
2、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等权利凭证或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
3、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等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4、通过会员卡、会员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5、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联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6、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或者地下钱庄进行非法集资。
7、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8、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分非法集资。
9、以签订商品经销合同等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10、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三、典型案例解析
邓某某系南昌市豫章城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章城公司)法人代表。2014年4月,邓某某为在南昌市开发休闲、养生项目,先后聘请曾某、章某、杨某某、李某某带领非吸团队为其面向社会非法融资。自2014年4月起,上述人员组织业务员通过在街头散发传单、打电话等方式向社会不特定的群众宣传豫章城公司开发的“王子水艺”、“德道养生”、梅岭美食街租赁再返租等项目,许诺年利息10%-18%且到期返本,吸引公众存款。经司法鉴定:自2014年4月至2016年6月,邓某某及其聘请的团队共向社会519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人民币53810400元,归还本息人民币6710746.5元,造成被害人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47099693.5元。
在本案中,邓某某他们就是假借各种项目投资之名,并许以高额回报,以此向社会公众非法募集资金。虽然这些人已经因其违法行为受到法律制裁,但许多被害人的损失却依旧难以挽回。
四、个人如何防范非法集资——“四看、三思、等一夜”
四看:
一看融资合法性。合法的融资,如发行股票、开展P2P业务、保险基金等都是需要得到有关部门批准的,可到监管部门网站查询或电话咨询。
二看宣传内容。看宣传中是否含有或暗示“有担保、无风险、高收益、稳赚不赔”等内容。
三看经营模式。看有没有实体项目,项目的真实性,投入资金的去向,获取利润的方式是否正常。
四看参与集资的主体。是不是主要面向老年人等特定群体。
三思:
一要思考是否了解该产品及市场行情?
二要思考投资是否符合市场规律?
三要思考自己经济实力是否具备抗风险能力?
等一夜:
投资回报率高于5%的,避免头脑发热,一定要先问问家人和朋友的意见,过一晚再做决定。
天上不会轻易掉馅饼,砸向你的很可能是陷阱。理财千万条,安全第一条。投资不谨慎,亲人两行泪。在投资理财时,不要轻信高息“保险”的套路,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金融产品,关注政府部门发布的非法集资风险提示,遇到涉嫌非法集资行为及时举报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