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以来,西湖区人民检察院严格按照上级院及区委有关工作要求,持之以恒贯彻落实好“三个规定”相关要求,现将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通报如下。
上半年,本院在重大系统上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47件,其中院领导填报16件,部门负责人填报16件,一般干警填报15件。对一名干警不按规定如实主动填报“三个规定”有关情况采取第一种形态予以批评教育。对超过三个月未填报的业务部门负责人、“零报告”员额检察官开展提醒约谈8人次。
下一步,本院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政治责任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 压紧压实执行“三个规定”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学习教育,引导干警深刻领会“三个规定”的重大意义,掌握填报要求,消除思想顾虑。进一步加强监督问责,对落实“三个规定”不到位以及检察人员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等情况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