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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西湖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0-05-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十六届人大

会议文件二十一

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517日在西湖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次会议上

西湖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忠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西湖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开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新征程的重要一年。在区委和市检察院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西湖区人民检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全区竭力打造“四梁八柱”,加快建成“幸福西湖”的总目标,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努力做好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法律守护者,各项检察工作稳步向前,荣获全省公众安全感调查先进政法单位等多项荣誉,群众满意度位列全市检察系统第一,连续两年跃居全省前十

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坚决维护社会安全稳定。聚焦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良好环境,坚决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等各类刑事犯罪,受理审查逮捕案件813件1132人,批准逮捕745件1019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950件1287人,提起公诉915件1280人,起诉人数同比上升10.4%。严惩绑架、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起诉89人。依法维护网络秩序,起诉电信网络诈骗、利用网络开设赌场等犯罪39人。深入开展反邪教斗争,起诉邪教组织犯罪31人。加强与区监察委协调配合,起诉职务犯罪5件5人。

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批捕涉黑恶犯罪12件18人,合并起诉7件52人,包括孙某信等28人涉黑团伙在内的一批黑恶势力被依法严惩。持续加大“破网打伞”“打财断血”力度,移送涉黑恶犯罪及“保护伞”线索16件,监督查封、扣押、冻结财产2600余万元。严惩群众反映强烈的“套路贷”犯罪,起诉5件13人,牵头召开专题研判会议,林某等人以控制、变卖车辆相威胁,给被害人造成心理强制,实施敲诈勒索的新型“套路贷”犯罪,被依法提起公诉。注重源头治理,就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整治行业乱象提出检察建议8份,铲除黑恶犯罪滋生土壤。联合南昌广播电视台开展直播访谈,举办“12·4宪法宣传暨扫黑除恶”专题晚会,持续营造强大舆论声势。

精准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起诉非法集资、P2P网络借贷等金融犯罪45人,同比上升40.6%,涉案金额5亿余元,第一时间提前介入省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挂牌督办的“晨曦家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重大案件,积极推动追赃挽损;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共建美好家园”宣传活动,编印典型案例,累计发放资料6000余份。着力保障精准脱贫,会同区民政局出台《司法救助助力精准扶贫实施意见》,对6名当事人开展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10万元;深入挂点贫困村开展创建帮扶,促进乡风文明。着力加强污染防治,制定保障生态文明建设“10条意见”,开展扬尘污染、烧烤油烟污染、渣土车违法运输专项监督活动,协力守护碧水蓝天。

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设立非公企业维权工作办公室,与区工商联建立信息通报、案件办理意见征询等机制,充分利用12309检察服务中心,优先受理、快速办理民营企业控告申诉案件,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举办“检察护航民企发展”、民营企业家座谈会等活动,广泛听取司法需求。注重改进办案方式,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如在办理张某某等人职务侵占案中,促成被告人认罪认罚,帮助权益受损的民营企业及时挽回损失。

二、主动服务保障民生,增强群众司法获得感

依法守护食品药品安全。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专项行动,持续深化“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立案食药领域公益诉讼案件71件。针对部分药店未凭处方违规销售处方药等行为开展专项监督,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加强监管,引导药品零售企业探索“远程问诊+电子处方”新模式,获群众和企业点赞。积极开展幼儿园食品安全检察监督,向相关部门提出诉前检察建议16件,进一步提高了校园食品安全治理水平,确保师生用餐安全。

用心做好“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将心比心对待群众信访,制定《关于人民群众信访回复工作的实施办法》,对群众来信100%做到“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依法妥善处置涉众型信访19批534人次,得到最高检调研督导组充分肯定。大力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第三方介入检察信访特色品牌,聘请12名“农村法律明白人”参与信访矛盾化解,依托“四个融入”与南浦街道“邱娥国工作室”建立联系协调机制,获省检察院肯定推广。

助力社会治理现代化。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联合相关单位会签《认罪认罚案件办理实施细则(试行)》,适用范围涵盖所有刑事案件。创新“五集中”工作法全流程提速,积极开展刑事和解、释法说理等工作,促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认罪悔罪,重燃生活希望,既及时惩治犯罪,又促进案结事了。共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结案件673件791人,去年10月份以来,适用率提升至88.6%,精准量刑建议率达94%,有效化解社会戾气、减少社会对抗,经验做法得到省检察院检察长田云鹏批示肯定,并印发全省检察机关学习借鉴。

全力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加强检校协作,共同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坚决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起诉8人,同比上升60%。与区教科体局就强化校园安全防控体系建设、加强教职员工管理、深化法治安全教育等达成共识,推动健全预防未成年人性侵害长效机制。落实“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院领导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2名干警通过全国“女童保护基金”考核,受聘为志愿者讲师,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15场,覆盖师生2000余人。

三、强化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不批捕26人,不起诉35人,纠正漏捕12人、漏诉14人,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件,提出刑事抗诉2件。加大刑事执行监督力度,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107人,建议变更强制措施并获采纳34人,同比上升17.2%。加强对特赦实施的全程同步监督,出具同意特赦9名罪犯的检察意见。常态化开展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全面核查执行情况,发出检察建议3份,促进监管措施落实。                                                                                                                                                                                                                                                                                                                                                                              

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牢固树立精准监督理念,综合运用提请抗诉、再审检察建议等方式提升监督质效,办理各类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24件,同比增长118%。提请民事抗诉2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加大对民事行政审判程序和执行活动的监督力度,提出监督意见13件。积极推进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依法查处涉及黑恶势力的虚假民事诉讼案件,助力社会诚信。

大力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坚持保护公益与促进发展并重,共立案公益诉讼案件78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6件。主动争取重视支持,区委、区政府联合发文支持检察公益诉讼,区人大常委会首次就公益诉讼工作开展专题询问,区委依法治区领导小组成员、人大代表等120余人为公益诉讼建言献策。围绕赣江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开展监督,对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三家餐饮店违规经营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并全程跟踪落实,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关停涉案餐饮店,该案入选全省检察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

四、坚持全面从严治检,锻造“四个铁一般”队伍

不断强化政治建设。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先后向区委、区委政法委书面请示报告20余次。扎实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聚焦主题主线,紧扣“时代之问”,开展集中学习,邀请专家讲授党史、新中国史专题讲座,组织参观新四军军部旧址、观看《跨越时空的回信》等系列活动。结合上级部署的联动整改任务,在区委的关心支持下,推动解决班子建设等重难点问题13个。积极开展“背包大调研”活动,为挂点街道社区办好民生实事。

持续提升专业能力。顺利完成内设机构改革,推动职能优化整合。深入落实司法责任制,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2次,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等各类案件370件,领导干部亲历性办案已成常态。积极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通过专家授课、跟班培训、案例研讨、法律文书评比等形式,不断加强专业化建设。推行“能者为师”、传导式教学等制度,领导干部上讲台授课18人次,分层分类培训700余人次。积极推进远程提审系统建设,检察工作网应用平台投入使用,用活用好“检答网”,促进提升办公办案质效。一年来,涌现出“南昌优秀青年卫士”、首届“幸福西湖群英榜”党政人才等先进典型,多人荣获省市检察机关“先进个人”称号,荣记个人“三等功”。

坚持严管就是厚爱。自觉接受区纪委监委及其派驻机构监督,严格队伍日常管理,深化开展“三严三铁三奋斗”主题活动,出台《干警“八小时外”行为监督管理规范》,认真执行因私外出报备等制度。坚决整治“怕慢假庸散”等作风顽疾,抓早抓小抓苗头,开展纪律建设“四必谈”37人次。通过违纪违法典型案件通报、发送廉政短信等形式,加强警示教育。

五、自觉接受各方监督,提升司法公信力

依法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坚持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报工作,积极配合开展专题视察、执法检查等活动。加强沟通协调,探索检察建议公开送达和向人大备案机制,邀请代表委员对公开送达进行现场监督。持续加强代表委员日常联络,上门征询意见建议106人次。全力支持代表委员依法履职,邀请参加审查逮捕案件公开听证会、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宣告会等活动,听取监督评议意见。

自觉强化内部监督制约。以做好最高检巡视下沉、市检察院巡察整改、未巡先改工作为抓手,出台涉检网络舆情处置、流程监控等制度20余项,进一步完善案件质量评查、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会商机制,推动司法办案更加规范。强化对检察官司法办案的监督制约和廉政风险防控,开展出庭、提审和信访接待专项督察,严格执行过问或干预案件记录报告制度,防止检察官被“围猎”。

主动接受社会舆论监督。深化检务公开,发布办案信息1542条、法律文书936份,公正与否,百姓评判。开展“共和国建设者走进检察机关”“携手关爱,共护明天”等检察开放日活动,100余名社会各界人士近距离了解监督检察工作。结合办案开展以案释法,《法制日报》《检察日报》等中央、省级媒体报道150余篇次,“南昌西湖检察”微信公众号原创作品、阅读量大幅提升,入围江西政法系统微信影响力排行榜首期榜单,检察故事“飞入寻常百姓家”。

各位代表,西湖检察工作取得的发展进步,离不开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区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短板不足,主要体现为:服务西湖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精准性、实效性还不够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工作发展仍不平衡;司法办案质量、效率有待进一步提升;检察队伍政治业务素质仍需加强。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解决

2020年工作安排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西湖区人民检察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全省、全市、全区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弘扬“争第一、创唯一”的西湖精神,全面履行“四大检察”职能,认真开展队伍教育整顿,在推动“中国之治”西湖实践中展现检察新作为,为竭力打造“四梁八柱”,加快建成“幸福西湖”提供坚强保障

一是以更高站位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体现在具体检察工作中,把党的领导体现到检察工作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坚决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不折不扣贯彻党中央和区委各项决策部署。

二是以更实举措推动高质量发展。紧扣区委关于高水平推进中心城区治理现代化的部署,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线索核查、案件办理和“打伞破网”“打财断血”上持续发力,着力推动长效常治。更加积极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严惩“套路贷”“校园贷”等破坏金融秩序犯罪。主动做好防疫检察工作,依法严厉打击涉疫情犯罪。以更大力度支持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依法审慎适用强制措施,助力辖区企业复工复产。

三是以更大力度保障民生福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履职尽责,坚决打击集资诈骗、传销等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犯罪,深入推进整治电信网络诈骗、维护食品药品安全等专项监督活动,持续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依法及时办理好群众来信来访案件,让老百姓真切感受到司法的公正与温度。

四是以更新理念强化法律监督。深入开展“彰显省会担当,我们怎么干”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以理念转变引领检察工作创新发展。认真落实修订后《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深入实践“双赢多赢共赢”“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等新理念,进一步准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升检察建议质效,补齐民事、行政检察短板,探索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

五是以更严标准提升检察履职能力。认真开展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持续强化思想理论武装,巩固主题教育成果。深入开展对标先进、岗位练兵、技能比武活动,不断提升专业化水平。聚力推进履职能力现代化,强化制度执行力,坚决整治司法不规范问题,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各位代表,西湖区人民检察院将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彰显省会主担当、展现西湖新作为,竭力打造“四梁八柱”,加快建成“幸福西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西湖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名词解释

1.“套路贷”:是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诱使或迫使被害人签订“借贷”或变相“借贷”“抵押”“担保”等相关协议,通过虚增借贷金额、恶意制造违约、肆意认定违约、毁匿还款证据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并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相关违法犯罪活动的概括性称谓。

2.“四个最严”:2015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三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加快建立科学完善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坚持产管并重,严把从农田到餐桌,从实验室到医院的每一道防线。

3.“四个融入”指西湖区人民检察院助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构建多元化矛盾化解体系的一项创新举措,即:推进“制度融入”,与南浦街道“邱娥国工作室”建立联系协调制度;依托“人员融入”,选派员额检察官作为平安志愿者加入“邱娥国工作室”服务团队,提供值班坐堂法律服务,聘请12名“农村法律明白人”参与涉检信访矛盾化解;做优“服务融入”,及时掌握辖区内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等情况,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加强“信息融入”,有效畅通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渠道。

4.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该制度是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确立的一项重要制度,目的是通过对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给予程序上从简或者实体上从宽的处理,实现有效惩治犯罪、强化人权司法保障、提升诉讼效率、化解社会矛盾、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

5.“五集中”工作法:指西湖区人民检察院为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推行的一项创新举措,旨在实现简案快办,提升诉讼效率,即:集中受理,案件管理部门对简易案件初审后按照“优先分案,优先扫描卷宗”的原则,集中分配给第一检察部;集中法律文书,将权利义务告知书和认罪认罚告知书两书合一,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结案报告集中统一为表格填空式审查意见书,将起诉书、量刑建议书和适用程序建议书三书合一;集中讯问,对于审查逮捕阶段承办检察官已讯问,且案件事实、证据无变化的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可由轮值检察官集中讯问;集中具结,每周固定时间安排值班律师坐班或前往看守所,集中向未委托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开展具结;集中出庭支持公诉,对于适用速裁程序、三年以下简易程序的认罪认罚轻罪案件,由轮值公诉人集中出庭支持公诉。

6.“一号检察建议”:2018年10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教育部发送了一份《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在这份建议书中,最高检认真分析办理的性侵幼儿园儿童、中小学生犯罪案件,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提出了3项具体建议,因这是最高检首次直接向国务院组成部门发送检察建议,也是最高检首次发出的社会治理创新方面的检察建议书,编号为一号,故称为“一号检察建议”。

7.“检答网”:指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建设运行,面向全国四级检察机关,提供法律政策运用、业务咨询、答疑服务的信息共享平台,自2018年10月“上线”以来,以其内容涉及面广、专业性强、解答及时权威而深受各地检察人员青睐。 

(此页无正文)

西湖区十六届人大次会议秘书处            20202月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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