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区人民检察院
2018年部门预算草案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三、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西湖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西湖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湖区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西湖区人民检察院是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宪法和法律正确实施的法律监督机关。其主要职责是:对本辖区的刑事案件批捕、起诉、公诉;对公安的立案侦查和区法院的刑事民事行政审判活动,监管场所进行法律监督;对受理公民控告、申诉和举报;办理刑事赔偿事项,对申诉案件复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负责法制宣传,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
二、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我院将贯彻落实好“新发展理念”,紧盯棚改旧改、产业发展等完善服务保障措施,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和服务。贯彻落实好“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战略部署,不断完善刑事检察、民行检察、控告申诉检察等工作机制,提升监督实效和公信力。紧紧围绕社会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等直接关系到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的重点问题,加大法律监督力度,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贡献检察力量。贯彻落实好“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部署,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探索建立与监察委员会相互衔接、相互制衡的有效机制,实现监察委员会调查与检察机关刑事诉讼程序无缝衔接,持续在反腐败斗争中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贯彻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和司法作风突出问题。按照分类管理要求,针对性开展素能培训,不断增强检察队伍适应新时代要求的能力。
三、部门基本情况
我院现有行政编制91人,其中行政编制81人,工勤编制10人;实有在职人数85人(其中转隶到区监察委人员17人,人员经费在我院支出,公用经费转监察委),退休人数37人,遗属补助人数2人,聘用人员26人,临时工12人。
第二部分 西湖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8年预算收入2418.21万元,较2017年预算安排增加144.85万元,增长6.37%,增长的原因主要是上年结转比上年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99.76万元,较去年下降13.19万元,下降了0.6%;上年结转318.46万元,包括财政拨款结余结转318.46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支出预算总额为2418.21万元。其中:
一按支出项目类别:基本支出1793.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4.16%,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487.9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94.69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66万元。项目支出624.9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5.84%,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1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9.91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65万。
二按支出功能科目:公共安全支出2235.15万元,其中:行政运行1843.1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6.2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83%,其他检察支出37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5.38%。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83.06万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114.7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74%;职业年金68.2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82%。
三按支出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1697.9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0.22%;商品和服务支出544.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2.52%;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6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44%;其他资本性支出16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82%。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099.76万元,较2017年预算下降13.19万元,下降了0.6%,原因主要是我院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部门人员转隶到区监察委,人员经费在我院发放,按人员数拨付的公用经费转至监察委。具体支出情况是:公共安全支出1939.0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92.3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0.7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7.65%。
(四)项目支出预算说明
项目支出624.91万元共15个项目, 15个项目支出情况介绍:
1、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经费40万元。依据最高检《关于对人民检察院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的规定(试行)》规定,人民检察院调查收集证据,可以采取委托鉴定、评估、审计的方式进行。省委办公厅《关于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中所需调查取证、环境监测、鉴定评估等必要的诉讼费用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由于公益诉讼涉及的专业性强,鉴定、评估等费用高昂(如在2011年,云南路渣污染事件中,鉴定机构开出的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费的报价高达700万元),故该部分预算30万元。证人、鉴定人、专家等人员的费用5万元:检察机关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后,在庭审阶段,证人、鉴定人、专家等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务工补贴费。宣传费2万元:目前,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时间尚短,群众知晓度不高。省委办公厅《关于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宣传部门要加强对公益诉讼工作的宣传引导,引导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正确认识公益诉讼”。我们的宣传方式包括:一是采取制作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在各辖区进行宣传;二是在报纸、微信等平台进行宣传;三是邀请电视台录播我院所办典型公益诉讼案件进行宣传。研讨费、咨询费1万元。邀请公益诉讼方面的专家、学者到我院就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进行研讨、咨询,听取专家、学者的意见,不断改进加强我院公益诉讼工作。考察学习费用2万元。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是一项全新的业务,为提高民行检察人员公益诉讼案件的办案能力,拟于2018年组织民行干警,分赴公益诉讼工作开展较好的吉林、贵州、江浙等试点地区,学习试点地区的先进工作经验。
2、刑检办案区建设60万元。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信息化建设的文件要求,拟在本院现有办公场所建立刑检办案区,分为日常办公区、接待区、远程讯问和远程出庭视频区。一是在刑检办案区单独开辟远程视频审讯功能区,并配置远程提讯系统、多媒体示证系统,实现远程讯问和实时证据展示。远程提讯办公室装修费5万元,购买远程提讯系统设备费8万元,多媒体示证设备4万元,设备安装、运营、维护费2万元,采购桌椅1万元,经费预测20万元。二是通过专线专网与法院刑事审判法庭相连接,建成集音像传输、数据通信、庭审监控、远程指挥等功能于一体的远程视频公诉出庭系统,推动公诉环节庭审指挥、观摩实训和督察评查三部分工作。办公室装修费5万元,购买远程视频公诉出庭系统设备费14万元,采购桌椅费用1万元,经费预测20万元。三是将刑检日常办公区与接待区相分离,建设讯问室、询问室和律师接待室,保障案卷资料和案件信息安全。办公室装修费12万元,同步录音录像设备6万元,采购桌椅费2万元,经费预算20万元。刑检办案区建成后,一是预计80%案件可实现远程提审,节约了检察官来去看守所的路途时间,提升检察官办案效率,节约司法成本;二是法院使用远程开庭的简易程序案件,公诉人通过本院远程视频公诉出庭系统出庭;三是办案区的整体布局和功能更趋合理、完善,检察官办公区与接待室分离,保障了检察官人身和案卷等安全。
3、西湖廉政文化教育基地工作经费20万元。由西湖纪委、西湖检察院联合筹建的“西湖区廉政文化教育基地”,是反腐倡廉的重要宣传阵地,同时也是全市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2014年2月开发以来,接待众多省内外单位参观,实现全区党员干部受教育率100%。运行工作经费为20万元。含软件数据内容更新,设备升级和维修8万元,讲解员、保洁员3人工资福利10万元,日常办公费用1.88万元,通讯费0.12万。
4、公诉侦监案管办案经费31.8万元:立项依据:试行“主任检察官负责制”办案模式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在侦监科、公诉科实行“主任检察官负责制”办案模式,设立办案组分组办案,实现检察长(分管检察长)和主任检察官两个层级的“扁平化”管理模式。
5、未成年人帮教和太阳花工作室10万。立项理由及主要内容:为更好实施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政策,真正达到“教育、感化、挽救”的目的,本院开展了大量工作:①成立了一支未成年预防帮教志愿者队伍,针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跟踪帮教,为涉罪未成年人和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心理疏导,提供必要法律帮助,组织涉罪未成年人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制宣传;②聘请合适成年人;③聘请专业社工团队开展针对性社会调查与个案调查;④举办校园法制宣传、家长课堂等活动;⑤持续建设和维护未检工作室。通过落实未成年人特殊保护制度,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特殊权益;通过多角度、多方位的帮教工作,真正贯彻落实未成年人“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方针、原则,真正实现“教育、感化、挽救”的目的,使涉罪未成年人真正认识错误、改正错误、重新做人。
6、其他办案经费38.29万元.
7、桃花镇社区检察工作站经费12.12万元。加强和完善人民检察院在基层的法律监督工作,更好地为农村经济建设服务,拟在桃花镇12个自然村建立检察工作站,延伸检察触角,促进检力下沉,工作经费12.12万。通过桃花检察室的一系列工作开展,充分发挥乡镇检察室等前沿作用,更加深入了解群众诉求、倾听群众呼声,掌握社情民意。
8、第三方介入检察信访和第三方案件质量评查经费12万元。根据中央政法委员会2015年6月中政委【2015】16号《关于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的意见(试行)》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意见》的文件精神,我院建立了“第三方介入检察信访工作机制”,聘请了包括知名律师、法学教授、人民调解员、心理咨询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12位第三方人员,组成“专家库”,他们将对涉检信访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评判,并协助检察机关为信访人免费提供法律咨询和参与矛盾化解工作。包括专家咨询评审、邮电费、媒体宣传及宣传材料制作、律师坐班、涉诉涉访人员食宿费用。通过引入第三方专业人士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以此促进办案部门提高办案质量,切实推动案件质量更上新台阶,从而达到规范司法行为的目的。通过第三方人员以独立的身份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容易取得信访群众信任,引导信访群众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其中律师和法学教授是法律“明白人”,既向信访群众讲法明理,又可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一起督促政法机关严格依法办案,有利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得到依法解决。
9、检察理论研究工作经费10.4万元。依据:南昌市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年度工作要求和《西湖区人民检察院调研工作奖惩办法》。对年度优秀论文进行交流研讨,对获奖论文作者进行表彰,就检察理论和实践中的热点及疑难问题展开研讨等工作经费。费用包括《西湖检察》设计、印刷、发行费和调研课题奖励及稿酬、理论研讨会议费。目的是宣传检察效果、展示工作业绩,培养检察人才、弘扬检察文化,发挥检察理论服务检察工作实践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推进我院检察理论研究工作的创新发展,同时加强与兄弟院的调研成果交流,形成浓厚检察理论调研氛围,提高干警调研能力。
10、逮捕案件诉讼式审查制度和两法衔接工作制度经费6万元。依据:《2017年侦查监督工作要点》中探索逮捕诉讼式审查的要求和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为重点,加强立案监督。主要内容:一对于审查批准逮捕案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但社会风险性有争议的案件进行公开审查,组织公安机关侦查部门、法制部门人员、犯罪嫌疑人近亲属、被害人以及人民监督员等到场,公开听取意见,做出逮捕与否的审查结论。二召开两法衔接联席会议,完善检察工作站的运行.通过逮捕诉讼式审查工作,着力转变执法办案方式,促进司法活动公开透明,实现“看得见”的正义。通过两法衔接工作,获取更多立案监督案件,督促履行行政执法职能。差旅费30000元,会议费10000元,人民监督员等人员费用10000元、宣传费10000元。
11、购置办公办案所需桌椅、电脑、打印机、照相机等办公设备47万元
12、廉洁勤政保证金53.3万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检察官纪律处分条例》和最高人民检察院高检发【2005】24号文件精神,参照兄弟区院的先进经验,我院拟实行廉政保证金制度。廉政保证金适用于本院正式在编在职干部职工。廉政保证金的来源由干警预交和检察院配套两部分组成,按个人和单位1:2的比例交纳,个人在年初一次性交纳3000元作为基数。通过思想教育、纪律约束和经济奖惩相结合,激励和制约检察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杜绝违法违纪和贪腐现象发生,促进检察院廉政建设的目的。
13、智能语音云平台建设80万元。依据《“十三五”时期科技强检规划纲要》、《全国检察机关智能语音云平台建设指导方案》,配置软硬件平台对接全国检察机关智能语音云平台。通过以智能语音云平台建设为基础,以机器学习、人工智能为方向,打造检务智能语音输入法系统、会议系统、讯(询)问系统、双语系统等方面的综合应用系统。把智能语音云平台作为跨领域、跨平台的连接枢纽,形成智能语音技术与电子检务工程“六大平台”的深度融合
14、三楼会议室内网改造4万元。根据最高检要求,检委会会议室电脑必须在2018年2月15日前(最晚2018年3月30日前)全部使用内网,实行分级保护,以确保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检委会子系统顺利运行。
15、聘用制书记员200万元。根据司改要求,我院拟计划招录聘用制检察辅助人员以解决人案矛盾,适应司改人员配置要求。首批拟招聘检察辅助人员40名,按照市财政标准,每人每年5万元全包干拨付给我院。以缓解人案矛盾,提高工作质效。
(五)财政拨款结余说明
上年结余318.46万元,其中第三方介入检察信访资金10万元,员额刑辅人员绩效奖97.7万元,办公楼改造资金67万元,刑事被害人救助资金7.5万元,公用经费资金136.26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18年我院机关运行费预算294.69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0.26万元,基本持平。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56.09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130.39万元,下降33.74%,主要原因是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部门转隶。采购主要类别是办公耗材8万元,印刷3.4万元,社会服务1万元,平台运营服务42万元,智能语音平台建设8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44万元,专用设备购置34万元,办公桌椅购置7万元,购制服4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用10.69万元,办公用房装修22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13辆,其中,特种专业用车 2辆,执法执勤用车 11 辆。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 辆,没有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九)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0 个(部门预算中50万元以上的,且进行了绩效评审的项目),涉及资金 0 万元;纳入绩效目标批复的项目 0 个,涉及资金 0 万元。
(十)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院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
(十一)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2017年年末我院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部门共17人转隶到区监察委,按上级精神2018年转隶人员的人员经费依旧在我院支出,按人头拨付的公用经费转至区监察委。
二、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 年西湖区人民检察院“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1.57万元,同比下降63.8 %。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公务接待费 0.88万元,同比下降84 %。减少原因主要是按照《西湖区财政局关于全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开支标准及接待经费管理有关事项通知》执行每年的公务接待纳入年度预算,并逐年递减,不超2017年实际发生数。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10.69万元,同比下降59.7%,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6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原因主要是2016年2月车改前已产生费用,2017年在2016年车改基础上管理更加完善,实际发生费用比2016年少,2018年预算不超2017年实际支出。
2018年共有运行车辆13辆与2017年持平。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八张表(详见附表,若其中某张表为空表或表中数据为0,即为没有相关收支预算安排。)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18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7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各级财政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各级财政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财政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财政事业单位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反映除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附件:
1、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3、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4、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表
8、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9、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 “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