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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部门决算
单位公章:
报送日期:2017年1月26日
单位负责人(签章):
财务负责人(签章): 经办人(签章):
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部分 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支出决算明细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宪法和法律正确实施的法律监督机关。对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依法对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渎职犯罪等犯罪案件进行侦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2.对本辖区的刑事案件批捕、起诉、公诉;
3. 对公安的立案侦查和区法院的刑事民事行政审判活动,监管场所进行法律监督;
4. 受理公民控告、申诉和举报,办理刑事赔偿事项,对申诉案件复查;
5. 负责法制宣传,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就 1 个即西湖区人民检察院。
本部门2016年年末编制人数91人,其中行政编制81人,工勤编制10人;年末实有人数118人,其中在职人员84人,退休人员34人。另有聘用人员32人。
第二部分 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2016年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2120.4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和结余88.92 万元,较上年下降3.1 %。本年收入总计2031.5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01.54万元,较上年增长3.5%,主要原因是增加工资;上级补助收入30万元,是市检察院拨付的办案补助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总计2120.4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 1996.61 万元,较上年下降4.9 %,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185.6万元,如2015年付指定监视居住点装修163万,2016年付45万;刑事被害人救助费用2016年没有;年末结转和结余123.85万元,较上年增加39.3 %,主要原因是:政法转移装备经费年底前未用完。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 1598.81万元,占80.1%;项目支出397.80万元,占19.9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59.24万元,决算数为1966.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5%,主要原因是:预算的项目没有支付,如孺子路办公楼二、三楼改造尾款67万元未支付,电子远程视频接访建设15万元未支付。
按功能分类科目分: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59.24万元,决算数为1996.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0%。
按经济分类科目分:工资福利支出1070.62万元,较上年增长4.1%,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商品和服务支出625.47万元,较上年降低9.7%,主要原因是2016年车改,公务用车运行费用降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46.5万元,较上年增长13.8%,主要原因是补发了退休人员2015年度绩效奖。其他资本性支出53.98万元,较上年下降66.7%,主要原因是减少了设备购置。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281.65万元,较上年增长3.7%,明细费用比上年大多下降,主要是比去年增加了公务用车补贴51.85万元。其中:办公费8.67万元,水电费12.0万元,邮电费5.04万元,物业费36.28万元,差旅费0.44万元,维修(护)费13.53万元,培训费1.81万元,公务接待5.55万元,劳务费10.53万元,工会经费18.97万元,福利费88.29万元,,其他交通费51.85万元(公务用车补贴),税金及附加费用14.5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812.26万元。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77.21万元,决算数为34.19万元,完成预算的44.28 %,决算数较上年下降55.72%,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万元,决算数为 0 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81万元,决算数为5.55万元,完成预算的81.5 %,决算数较上年下降18.5%。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人次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0.3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0.4万元,决算数为28.64万元,完成预算的40.7 %,决算数比上年下降59.3%。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我院使用车辆从32辆减至13辆。
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34.2万元,较上年减少85.5%,主要原因是新增2016年政法转移支付装备资金未使用。其中:办公用品购置费30.6万元,修缮和设备购置161.68万元,车辆运行费3.6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9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其他用车7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报废的摩托车4辆和小汽车3辆;另外,2016年2月车改,我院保留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区绩效管理的要求,2016年我院完成了各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三部分 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支出决算明细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 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 机关服务: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的支出。
(六) 信息化建设: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七) 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八) 购房补贴: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九) “三公经费”:反映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