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来势汹汹,让这个春天显得格外的寒冷,在严峻复杂的疫情形势下,南昌西湖区检察院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在高质量完成防疫任务的同时,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做到防疫、业务两不误。
近日,南昌西湖区检察院在恢复正常工作秩序后,第一时间向困难退役军人欧某某发放了司法救助金,有效维护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为其纾困解难,传播检察温暖。
2007年,欧某某因琐事与他人发生口角,被他人用刀砍伤面部,造成轻伤甲级。公安机关立案以后,因无法确定犯罪嫌疑人的身份,一直没有侦破此案,欧某某向本院申请立案监督。本院在办理其立案监督案时,主动了解欧某某受犯罪侵害的情况及家庭生活困难情况,并依职权开展国家司法救助。
欧某某被故意伤害后,因该案未侦破,一直无法获得赔偿。他是退役军人,于1984从部队退伍,被分配至南昌市某机床厂工作,后由于企业改制下岗,一直靠打零工维持生计。
目前,欧某某无工作无收入,其本人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疾病,需要常年服药。全家靠其爱人每月2500余元的退休金生活,两人名下无房,常年租房居住,每月需承担1500元的房租,家庭生活非常困难。
西湖区检察院坚持应救尽救,优先救助原则,为困难退役军人开辟“绿色通道”,加大救助工作力度,决定联合南昌市人民检察院给予欧某某国家司法救助金2.25万元,由西湖区检察院向其发放救助金0.75万元,南昌市人民检察院向其发放救助金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