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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司法救助
时间:2020-08-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涵义?

国家司法救助,是国家为帮助遭受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及时获得有效赔偿的当事人或其近亲属解决生活急迫困难而给予的辅助性救济措施。

国家司法救助的对象及范围?

国家司法救助的对象,仅限于自然人,范围如下:

1、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致使重伤或者严重残疾,因案件无法侦破造成生活困难的;或者因加害人死亡或没有赔偿能力,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的。

2、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危及生命,急需救治,无力承担医疗救治费用的。

3、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而死亡,因案件无法侦破造成依靠其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近亲属生活困难的;或者因加害人死亡或者没有赔偿能力,依靠被害人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亲属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的。

4、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致使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因案件无法侦破造成生活;或者因加害人死亡或没有赔偿能力,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的。

5、举报人、证人、鉴定人因举报、作证、鉴定受到打击报复,致使人身受到伤害或者财产受到重大损失,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的。

6、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等,因被执行人没有履行能力,造成申请执行人生活困难的。

7、因道路交通事故等民事侵权行为造成人身伤害,无法过诉讼获得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的

8、党委政法委和政法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认为需要救助的其他人员。

不予救助的情形有哪些?

救助申请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不予救助:

1对案件发生有重大过错的

2无正当理由,拒绝配合查明犯罪事实的

3故意作虚伪陈述或者伪造证据,妨害刑事诉讼的

4在诉讼中主动放弃民事赔偿请求或拒绝侵权责任人及其近亲属赔偿的

5通过社会救助措施,已经得到合理补偿、救助的

6、其他不适合给予救助的情形。

国家司法救助的方式及标准是什么?

国家司法救助以支付救助金为主要方式,必要时,还可以通过委托、采购等方式,为救助对象建立急救“绿色通道”、提供心理治疗、残障护理等相关服务,增强救助效果。

救助金以案件管辖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准,根据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权造成的不同情形实施救助。损失特别重大、生活特别困难,需要适当突破救助限额的,应当严格审核控制,一般在36个月的工资总额之内,且不得超过人民法院依法应当判决给付或虽已判决但未执行到位的赔偿数额。

确定救助金具体数额,应当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1、救助申请人实际遭受的损失;

2、救助申请人本人有无过错以及过错程度;

3、救助申请人及其家庭经济状况

4、救助申请人维持基本生活所必的最低支出

5、赔偿义务人实际赔偿情况;

6、其他应当考虑的因素。

向人民检察院申请司法救助需提供哪些材料?

人民检察院申请国家司法救助,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国家司法救助申请书。

2、救助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3实际损害结果证明,包括被害人伤情鉴定意见、医疗诊断结论及医疗费用单据或者死亡证明,受不法侵害所致财产损失情况。

4、救助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生活困难情况的证明。由救助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村(居)民委员会、所在单位,或者民政部门出具。生活困难证明应当写明有关救助申请人的家庭成员、劳动能力、就业状况、家庭收入等情况。

5、是否获得赔偿、救助等的情况说明或者证明材料。

6有关证明材料。

检察人员认为救助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需要补充或者补正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个工作日内,告知救助申请人在三十日内提交补充、补正材料。期满未补充、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

国家司法救助申请书参考格式:

国家司法救助申请书

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联系方式等情况)。

申请司法求助的理由:

……

……

此致

×××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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