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可以申请民事案件监督?
1、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符合《民事诉讼法》第209条第1款规定的;
(附:《民事诉讼法》第209条第1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①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②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③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2、认为民事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存在违法行为的;
3、认为民事执行活动存在违法情形的。
申请民事案件监督需提供哪些材料?
1、监督申请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申请监督请求和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人民法院在该案件诉讼过程中作出的全部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调解书等法律文书。
4、支持申请监督理由的相关证据材料,并附证据清单;
5、向法院提出再审的证据。
申请监督材料不齐备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申请人限期补齐,并明确告知应补齐的全部材料。申请人逾期未补齐的,视为撤回监督申请。
民事案件监督申请哪些情形不予受理?
(一)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向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不予受理:
1、当事人未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或者申请再审超过法律规定的期限的;
2、人民法院正在对民事再审申请进行审查的,但超过三个月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除外;
3、人民法院已经裁定再审且尚未审结的;
4、判决、调解解除婚姻关系的,但对财产分割部分不服的除外;
5、人民检察院已经审查终结作出决定的;
6、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是人民法院根据人民检察院的抗诉或者再审检察建议再审后作出的;
7、其他不应受理的情形。
(二)当事人认为民事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存在违法行为或者民事执行活动存在违法情形,向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不予受理:
1、法律规定可以提出异议、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当事人没有提出异议、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的,但有正当理由的除外;
2、当事人提出异议或者申请复议后,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并正在审查处理的,但超过法定期间未作出处理的除外;
3、其他不应受理的情形。
人民检察院审查民事诉讼监督案件的期限是多少?
人民检察院受理当事人申请后,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查终结并作出决定。
民事案件监督申请书参考格式:
民事案件监督申请书
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联系方式,与原案关系等情况)。
申请监督的请求事项:
……
依据的事实与理由:
……
……
此致
×××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附:有关法律文书及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