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可以申请行政案件监督?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
1、人民法院对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驳回再审申请或者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2、认为再审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
3、认为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存在违法行为的;
4、认为人民法院执行活动存在违法情形的。
当事人申请行政案件监督的期限是多少?
当事人应当在人民法院作出驳回再审申请裁定之日或者再审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监督申请;对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应当在再审申请审查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监督申请。对认为有违法行为或情形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审判人员违法行为或者执行活动违法情形发生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监督申请。
当事人以下列理由申请监督,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再审判决、裁定的;
2、再审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系伪造的;
3、据以作出再审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4、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上述期间为不变期间,不适用中止、中断、延长的规定。
申请行政案件监督需提供哪些材料?
1、监督申请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申请监督请求和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人民法院在该案件诉讼过程中作出的全部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调解书等法律文书。
4、支持申请监督理由的相关证据材料,并附证据清单;
5、向法院提出再审的证据。
申请监督材料不齐备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申请人限期补齐,并明确告知应补齐的全部材料。申请人逾期未补齐的,视为撤回监督申请。
行政案件监督申请哪些情形不予受理?
1、当事人对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未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或者申请再审超过法律规定的期限的;
2、人民法院正在对再审申请进行审查的,但无正当理由超过三个月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除外;
3、人民法院已经裁定再审且尚未审结的;
4、人民检察院已经审查终结作出决定的;
5、判决、裁定、调解书是人民法院根据人民检察院的抗诉或者再审检察建议再审后作出的;
6、申请监督超过规定的期限的;
7、当事人提出有关执行的异议、申请复议、申诉或者提起诉讼后,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并正在审查处理的,但超过法定期间未作出处理的除外;
8、其他不应当受理的情形。
人民检察院审查行政诉讼监督案件的期限是多少?
人民检察院受理当事人申请监督的案件,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查终结并作出决定,但调卷、鉴定、评估、审计期间不计入审查期限。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检察长批准。
行政案件监督申请书参考格式:
行政案件监督申请书
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联系方式,与原案关系等情况)。
申请监督的请求事项:
……
依据的事实与理由:
……
……
此致
×××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附:有关法律文书及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