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我国迎来了首个全国生态日。18年前的这一天,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科学论断,如今这一重要理念早已深入人心。将这一天设立为全国生态日,充分体现了生态文明建设在党和国家工作中的重要位置。
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也一直是公益诉讼检察重点关注的法定领域,西湖区人民检察院一直积极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以依法能动履职,守护和谐美丽生态西湖。
守西湖清新空气
餐饮店里的油烟污染大气怎么办?在建工地上有扬尘污染怎么办?这些问题交给公益诉讼办案组!
发现相应问题后,我院公益诉讼团队第一时间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诉前检察建议书,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加大日常监管力度,督促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合力改善全区空气质量,以实际行动维护“天空蓝”。
保辖区水源安全
“我们区里的河水长满了水葫芦和蓝藻,这么脏的水质让我们老百姓怎么喝上放心的水?”面对民众的担忧,我院公益诉讼团队积极开展“水源保护行动”,实地走访辖区多处水源地核实情况、调取证据,及时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并依法向相关行政单位发送检察建议书,督促他们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受污染的水源进行整治。
同时与相关部门开展合作,建立“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以更好地解决我区污染水资源环境、破坏水域岸线管理、侵占河道等影响生态环境问题。
护千年古树长青
在六眼井社区内养护着一株繁茂的银杏树,至今已1060余岁,如一颗绿宝石般点缀在西湖区内。然而,该古树保护范围内杂草丛生、多株杂树肆意生长,周边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随意堆放,古树生长养分被持续抢夺、生存环境欠佳。
为了守住这抹历史的绿意,我院公益诉讼团队积极查阅相关资料,同古树专家一起进行实地考察、研究解决方案,邀请市检察院及人大领导查看古树现状,还专门举行听证会,组织相关行政单位及听证员就古树保护工作进行讨论,并根据讨论结果向相关单位制发行政检察建议,有效推动辖区古树名木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西湖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执检察之“笔”,绘生态之“卷”,以高质量检察履职,不负绿水青山,共建美丽西湖!